本招标项目 河北农信行史馆布展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农信行史馆布展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位于石家庄建设南大街159号河北农信大厦二楼,总建筑面积约1445平方米,布展面积约1050平方米。具体包括对行史馆进行整体详细规划,深化设计、搭建布展,通过河北省农村信用社80余年发展脉络划分不同板块的展示区域,并形成效果图、行史馆搭建实施图等实现行史馆整体搭建布展与美化等,做好行史馆布展项目的展示与相关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涵盖河北农信行史馆建设全周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旧墙拆除、总体方案策划、布局规划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资料编辑、平面设计、基础装饰布展施工、艺术作品创作制作、多媒体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音视频内容制作、材料采购、组织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旧物征集及相关配套服务、讲解词撰写、讲解员培训、专业灯光、后续维保,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含深化设计费、第三方检测费、措施费等),除招标人提出的重大功能性变更外,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人需确保竣工效果(材质、色彩、灯光、工艺)不低于深化设计方案中所呈现的效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力量雄厚,售后服务及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个2023年1月1日(含)后的类似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实施案例(①须为投标人独立承接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分包业绩无效;②合同总金额(含设计、施工、设备等)不低于500万元的行史馆、博物馆、主题展览馆等展览陈列布展类似项目实施案例),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等评审要素关键信息)扫描件、至少一张有效发票原件扫描件(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或其中标公告网页截图(需附中标公告网页链接)、案例甲方证明人联系方式。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及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提供以下核心人员资质证明(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除外):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设计负责人:具备设计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及该职称证书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的查询截图(持证人登录查询);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符合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供应商黑名单。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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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09 09:00 至 2026-09-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项目招标者,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段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有疑问可拨打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780-9998进行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9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锁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不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7.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7.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7.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5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渠道和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
受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永争、唐婷、周士贤、张驰、于婧;
电话:010-6210827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纪委
电话:0311-6600919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河北农信行史馆布展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9号河北农信大厦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2B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经理、刘经理 |
项目负责人: | 吕永争、唐婷、周士贤、张驰、于婧 |
| 电话: |
0311-66009840/6600946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10-62108276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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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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