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全球数贸中心序厅全息投影视频内容制作服务采购
2、项目预算:800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1)交付时效:合同签订后在招标方提供原始全息影片素材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全息影片的 LED 屏幕适配内容制作及交付;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加急服务能力及相关说明,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时效。 (2)格式适配要求: 修改后影片需兼容主流 LED 显示屏/全息投影播放格式(含 MP4、MOV、AVI 等,具体格式可根据招标方实际设备需求调整); 分辨率需支持 6240×2800 及以上高清标准,可根据 LED 屏幕实际尺寸对全息影片画面进行精准适配,确保无拉伸、变形、黑边等问题,完整保留全息影片原有场景比例;帧率保持 30fps以上,画面流畅无卡顿。 (3)画质保障要求: 转换后影片需完整还原原始全息影片的 3D 视觉效果、空间层次感,色彩还原度与原始全息影片一致,无偏色、褪色等情况; 画面清晰度不低于原始全息影片标准,无模糊、噪点增多等问题,确保全息影片中的细节元素(如光影、特效、场景纹理)清晰呈现; 针对 LED 显示屏/全息投影显示特性,优化影片的对比度、亮度参数,结合照明设计逻辑调整画面适配效果,确保在室内外不同光线环境下均能呈现最佳视觉效果。 (4)核心优化目标:弱化视频播放过程中的卡顿问题,减少因渲染或特效叠加带来的视觉影响,使画面过渡更加平滑自然。 (5)影片要求: 招标方对全息影片提出合理修改意见(如色彩微调、3D 效果优化、尺寸适配调整、光影参数优化等),投标方需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交付,免费修改次数不低于2次;若因投标方技术问题(含合作方技术问题)导致全息影片无法正常播放或全息效果受损,需无条件在 2 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工,且不额外增加费用、不延长交付周期。 (6)交付成果要求: 需提供2套完整全息适配LED 显示屏/全息投影的影片文件,且保证总时长在6分钟以上;全息效果还原度测试结果、播放兼容性测试结果、光影适配优化说明等;提供全息影片备份文件(存储于 U 盘或移动硬盘)及线上下载链接,确保招标方多渠道获取成果。 (7)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方需影片制作过程中不泄露原始全息影片的商业机密及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传播原始全息影片或制作后的 影片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制作后的全息影片知识产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含合作方)需签署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明确后续技术支持及保密责任。
4、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二、项目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经营范围需具备以下至少 3项相关服务能力(覆盖设计、数字技术、工程配套全类别):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图文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照明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雕塑设计、技术开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 5、注册资本:壹佰万及以上; 6、成立时间:3 年以上; 7、项目经验要求:需提供近3年内至少 1 个与“视觉设计、多媒体应用、舞台/展厅相关影片制作、工程配套视觉呈现、数字创意内容制作、展示空间设计”,或室内外照明设计的相关的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项目成果截图、业主反馈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均可,不局限于全息影片专属案例)
三、项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公司简介,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2、供近3年内至少 1 个与“视觉设计、多媒体应用、舞台/展厅相关影片制作、工程配套视觉呈现、数字创意内容制作、展示空间设计”,或室内外照明设计的相关的项目案例,需加盖公章。 3、《全球数贸中心序厅全息视频修改采购供应商报价及承诺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09时30分
五、报价时间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 09时30分
六、成交规则
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现状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含视频内容设计、拍摄、制作、修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任何费用及单价不得调整。 3、在各竞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服务质量及产品标准均能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经评审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即报价最低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应标者)在公示期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发现存在资质造假、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明确表示无法按照投标承诺提供服务等情形,导致中标无效或合同无法签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从其余通过资格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应标者中确定新的成交供应商。替补供应商须按自身投标报价执行。若替补供应商同样放弃或无法履约,则继续顺延至下一位,直至确定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或有效应标者不足三家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七、采购人联系电话
14757980721
八、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中标价(元) 收费标准
10万(含)以下 免费
10万以上 成交价格4‰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义乌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51515(客服热线)、0579-8992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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