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博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等文件要求,对“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阳光平台以邀请方式进行询价,确定邀请:甘肃光钥计划影业有限公司、甘肃山河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甘肃劲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询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BY[2026]019号
二、采购内容:
| 视频类型 | 数量 | 时长 | 备注 |
| 专题宣传片 | 1部 | 9分钟左右 | 具体时长以实际制作为准; |
| 品牌创建宣传片 | 1部 | 3分钟 |
三、采购预算金额:¥11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四、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双面);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提供相应网页下载的信用报告或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3.投标企业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开始时间:2026年8月13日12时00分
截止时间:2026年8月 17日12时00分
八、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2026年8月 17日12时01分
截止时间:2026年8月 18日12时00分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8219879902
代理单位:酒泉博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婷
联系电话:15009490260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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