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教育中心对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展陈大纲编制及概念性设计服务采购相关服务(项目编号:GAGF145263006200001S)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展陈大纲编制及概念性设计服务采购
2.2预算总金额:15.00万元 (人民币)
2.3项目概况: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于2023年列为甘肃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见证西北抗战航空史与中苏民航合作的重要近代遗存。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已获甘肃省文物局(甘文局革发〔2025〕19 号)批复实施,主要对旧址内苏式砖木结构建筑群开展结构加固、病害治理、原貌修复及配套环境整治,严格遵循文物保护最小干预原则,在消除建筑安全隐患、留存历史信息的同时,为后续文物活化利用提供坚实保障。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展陈项目是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的重要配套项目,本次展陈总面积3552平方米,其中1953年建设省级文物保护建筑2517平方米,省级文物保护建筑展陈以场景复原为主,配合实物展陈和LBE(3D视频系统),辅助数字展陈。1970年至1990年建设候机厅和职工餐厅面积1035平方米,以候机厅和职工餐厅为展陈核心区域,以实物展陈+数字化展陈相结合,展陈内容为世界和中国航空史,抗战航空史,甘肃民航机场发展建设历史,航空历史陈列,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研学教育,工匠精神展示等。本项目以省级文物保护建筑为核心载体,在完整保护建筑历史风貌、结构形制与空间肌理的前提下,盘活老建筑存量空间,打造兼具历史厚重感与航空专业性的甘肃民航主题展陈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集团教育文化中心拟采购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展陈大纲编制及概念性设计方案。
2.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进度计划:本项目计划分两个阶段完成采购。第一阶段设计单位完成展陈大纲编制及初步概念性设计方案,采购人组织专家线下评审,设计单位现场述标,磋商小组根据设计单位展陈大纲编制、设计理念等阐述情况进行现场评审,推荐3家单位入围。
第二阶段:3家入围供应商细化设计方案并报价,设计内容和深度要达到《项目建议书》的标准和要求,设计方案要有相应的投资概算等相关内容。
2.6采购范围: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6栋文保建筑、2栋非文保历史建筑的展陈大纲编制及概念性设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具体包括:
1.工作任务:展陈大纲编制需系统梳理甘肃民航从起步、发展到提质升级的全历程,明确展陈主题、叙事逻辑、板块划分,挖掘甘肃民航特色文化、重要事件、典型人物及核心藏品相关内涵,形成兼具科学性、系统性与地域性的展陈框架;概念性设计需围绕展陈大纲,结合博物馆场地实际,完成空间布局规划、展区功能划分、视觉风格定位、展陈形式设计,涵盖静态展示、互动体验、多媒体呈现等各类展陈载体的初步设计,同步兼顾展陈的安全性、实用性与观赏性,确保设计方案贴合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定位。
2.设计范围:现存6栋文保建筑(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包括民国时期老航站楼、老通信塔台、专家宿舍楼 4栋,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建筑及文物价值)和2栋非文保建筑(该建筑作为展馆核心陈列布展空间,承担系统叙事、主题展示及互动体验功能等,非文保历史建筑因年久失修,设计内容包含建筑外立面)。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展陈大纲编制及概念性设计方案编制;根据评审意见5日内完成修订;直至项目建议书审批通过,取得审批意见后服务结束。
4.质量标准: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展陈大纲编制及概念性设计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落实采购人对内容的完善建议,满足项目需要。
3、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书面声明,如未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有不一致的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两阶段采购,先资格预审,入围3家供应商。最终从入围的3家供应商中确定1家单位成交(对第二、第三名支付相应的设计成本,设计成果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使用设计成果)。请各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4月17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22日17时00分;
4.1 本项目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操作失误等责任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期间,提交营业执照、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或招标代理机构单独提供)的扫描件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zxbblb@vip.163.com)办理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4.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 标书费收取:电汇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供应商电汇时须在汇款附言注明:“GGF-GSMH-2026-011标书费”,电汇标书费后,请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zxbblb@vip.163.com);
户名: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账号:1012 5200 0359 468
税号:9162 0102 MA72 Q2LT X8
代理机构收到标书费后提供完整的《磋商文件》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将疑问的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发至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zzxbblb@vip.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287号);
5.3逾期递交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287号);
供应商需派代表出席,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官方网址:http://zcpt.gansuai rport.com:9031/f)发布。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教育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9381360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
代理机构: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
联系人:杨恒
联系电话:09318280181、13639393868
电子邮箱:ZZXBBLB@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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