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 1 | 大屏显示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76.30万元 | 2026年5月 |
备注 :
一、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接受供应商意见反馈,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应材料,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代表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表人还需提供近4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当月)、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佐证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y515772577@qq.com。
二、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三、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有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 明确指出。
四、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再做出书面回复。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先生; 手机:19943580130;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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