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6号、7号展厅改造(投融资、建设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6]A03005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约18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6号、7号展厅;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改造提升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6号、7号展厅(改造建筑面积22406.39㎡),依托现有场馆基础优化平面功能布置,在保留原有展览功能的前提下增设临时演艺功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6号、7号展厅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一体化中的投融资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改造实施内容包括:新增防火分区水幕系统;新增水炮及原有水炮系统改造;电气、消防电气等系统改造建设;新增消火栓及系统改造建设;新增智能火情视频监控系统;喷淋系统改造建设;给排水系统改造建设;通风、防排烟等系统改造;新增室外消防水池、水泵房、控制室以及相关的墙面、地面、天棚、屋面部分的装修和防水;展厅一层连通消防通道改造,墙面更换穿孔铝板,新增男、女卫生间,屋面天窗电动开窗器及玻璃更换,新开门洞等;配套附属用房改造建设等为满足临时演艺功能而需要进行的改造。
设计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
施工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施工内容以及配合工程验收所需要的施工内容为准。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投融资范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为招标人提供额度不少于签约合同金额10%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总额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中的响应承诺为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将资金汇达发包人指定账户,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中标人的支持资金不计利息,招标人不对中标人的资金返还提供除自身信用以外的担保增信措施。期限到期后,项目业主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分五年按前四年各10%,最后一年60%的比例在各年末无息归还资金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018556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按:22750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6791051元(其中暂定金额为376777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12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合同开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的工期,竣工日期以人防、消防验收通过日期为准,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设计工期要求:收到通知开始后50天完成 ;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1)项目投资须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以及投融资资金的相关要求;(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4)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组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5)项目的采购质量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②不低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仅限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供资金支持;(3)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为招标人提供额度不少于签约合同金额10%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总额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中的响应承诺为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将资金汇达发包人指定账户,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中标人的支持资金不计利息,招标人不对中标人的资金返还提供除自身信用以外的担保增信措施。期限到期后,项目业主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分五年按前四年各10%,最后一年60%的比例在各年末无息归还资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4 09:00:00 至 2026-05-15 09:1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7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5-15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花溪中路32号金城湾广场35#B塔楼13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8083697-80512 ,传真:/
联系人: 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22566,传真:/
联系人: 陈晓燕、杜金明、池海菁、王俊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联系电话:0591-83139772、0591-831397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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