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购买LED显控屏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Q04-W1381-2
三、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1-1 | LED主显示屏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561,9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2 | LED侧屏幕(可移动)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块 | 100,0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3 | LED会标屏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块 | 26,333.33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4 | LED显示屏地屏(可升降)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块 | 80,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5 | 控制台式电脑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8,000.00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6 | 控制显示器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900.00 | 6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7 | 液晶电视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4,000.00 | 10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8 | 拼接处理器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20,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9 | 钢结构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900.00 | 10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10 | 配电柜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6,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1-11 | 工程线缆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项 | 9,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110,000.00元,壹佰壹拾壹万元整
采购包1:1,110,000.00元,壹佰壹拾壹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1,110,000.00 元,壹佰壹拾壹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对保证金追溯、使用受处罚供应商产品声明进行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军队采购网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二开(评)标室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 08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二开(评)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6-03-23 09:00:00
踏勘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331301333
要求:无要求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涉密资料进行脱密处理。
2.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3.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禁止期内,其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4.保证金退还无须供应商提供信息,支付流程较多,请耐心等待,保函形式不需要我站办理退还保证金相关手续。缴纳方式上鼓励采取银行保函形式。
5.供应商如须询问评审现场相关事宜,请投标授权代表赴相应评审室现场询问。
6.未中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助理;电话: 13066509615;中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国助理;电话: 18002477706。
7.为避免因开标当日无法导入投标文件而造成无效投标,鼓励供应商在开标日之前来我站借助自助终端导入投标文件,此方式仅为投标文件导入的辅助方式,供应商可提前验证文件导入是否成功,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提前导入或者开标当日导入。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当日仍需携带投标资料(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到场进行投标受理登记,参加开标大会,解密投标文件。自助终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供应商大厅旁。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至11:30、14:30至17:30。联系电话:024-28862376。
8.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审计报告》查验要求: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是已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获得验证码及报告编码的审计报告,未提供验证码及报告编码的,或者提供验证码及报告编码但无法查询的,视为资格性审查未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供应商须事先准备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根据评审委员会或采购服务站需要提供。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助理;薛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157;024-28862153
移动电话:15140259013(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至11:30、14:30至17:30))
传真: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封助理
联系电话:18909884980;18909884990(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避免遗漏。质疑以电子邮件、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上内容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zhiyishouli@163.com)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助理(监督人员)、申干事(纪检干事)
联系电话:024-62236577(监督电话)、024-28862125(本级信访举报电话)、024-28866627(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信访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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