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社会发〔2022〕8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南京医科大学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展陈设备及相关服务(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展陈设备,内容主要包括数字化设备、教学模型、布展物料成品配套等货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根据买方工程进度,接买方开工通知后50天内,在买方工地完成现场安装,验收合格且需获得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如有),并交付买方使用。具体时间节点为:在合同签订后买方通知进场后30天内到货,20天内安装完毕,调试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85.6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3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布展(展陈)设备采购或布展(展陈)类项目业绩;所提供的证明资料须能反映上述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
3.4其他要求: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4.1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进行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省属项目网上投标”中的诚信库完善企业相关信息。未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申请人,需自行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中查询证书签章办理方式)。
8.2 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3 本标段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使用专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
8.4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08221 |
招标人联系人:唐超? |
代理机构联系人:踪金梁 |
招标人联系电话:17778775172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636562、1377051641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ongjl@jce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