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MJW-2025-ZFCG09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维护、更新、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2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维护、更新、优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维护、更新、优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参加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9 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6 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9月19 日至2025年09月26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写字楼14楼)递交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 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写字楼1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写字楼14楼
七、其他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维护、更新、优化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维护、更新、优化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编号:NMJW-2025-ZFCG09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维护、更新、优化项目 1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702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参加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9月19 日至2025年09月26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写字楼14楼)递交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出示身份证。
2.办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材料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资料不全或不符 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城市规划展示馆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联系 人:李志杰
电 话:0471-59817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六路宇泰商务大厦B座11层1101西
联系人:李健
电 话:0471-3695870
电子邮件: nmgjw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