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电影院装修设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2025080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电影院装修设计比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56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电影院建筑面积约1767.93平方米。包含大厅、观众厅、厕所、活动空间、 走廊、设备房等辅助空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 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电影院装修设计比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001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电影院装修设计比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选单 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1〕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 件)。 4.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 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中选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O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关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 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归小镇数字文化产业孵化基地(一期)2号楼陵水 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2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15时20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归小镇数字文化产业孵化基地(一期)2号楼陵水 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2号会议室
七、其他 各参选单位: 根据公司工作计划,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电影院装修需确定设计单位。根据比选单位相 关管理规定,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电影院建筑面积约1767.93平方米。包含大厅、观众厅、厕所、活动空间、走廊、设备 房等辅助空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
二、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46.56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比选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该项目现场踏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预算编制工作,并向比选 单位提交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 (2)进行图纸交底,参与图纸会审,配合施工过程中答疑、变更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质 量控制标准。
五、合同主要条款 1.设计中选价为合同暂定价,合同实际价为以下2个数值取小: (1)中选价: (2)以施工 招标控制价、计费标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 选折扣计算得出的金额,中选折扣=中选价/标准收费。 参选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完成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电影院 装修设计工作。无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电影院装修设讣 需后续补充设计,参选单位都须按时完成设计工作,后续补充设计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 价款内,比选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2.1设计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参选单位完成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电影院装修方案设计并 经比选单位审核通过,同时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审核确认后,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30%;施 工图设计、图纸完备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60%;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工 作,图纸完备且第三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金额并通过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合同实际金额的 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备案资料,支付至合同实际金额的100%。 2.参选单位申请付款前,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申请及一份合同原件 (首次请款附上),否则比选单位不予支付相应款项,且参选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暂停工作。 3.服务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比选单位与参选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 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因参选单位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工作成果时,每逾期1天,参选单位向比选 单位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参选单位须赔偿比选单位合同暂定金额30% 的违约金,并支付给比选单位因此带来的损失,且比选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参选单位提供的成果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对比选单位造成不利影响 的,参选单位须向比选单位支付合同暂定金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比选单位造成的 经济损失,且比选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参选单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一义务时,比选单位有权追究参选单位违约责任并要 求参选单位承担合同暂定金额30%违约金,且比选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参选单位应对比选单位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参选单位需向比选单 位支付本合同约定暂定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给比选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参选单位按比选 单位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六、中选承诺 参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 30日内,中选人须与比选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 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 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 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工期要求 总工期:25日历天。参选单位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10日历天内完成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 目电影院装修方案设计工作,并提交正式成果文件6套(根据比选单位实际需求),正式成 果文件电子版1套;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施工图通过 审查后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正式成果文件6套(根据比选单位实际需求),正式成果文 件电子版1套。
八、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1〕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 件)。 4.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 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中选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比选单位负责组建,由5名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 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8月7日15:00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归小镇 数字文化产业孵化基地(一期)2号楼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2号会议 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注因陵水合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陵水 合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注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固用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 建设有限公司账号代发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陵水县黎安镇中心大道39号黎安镇政府内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89883302858 电子邮件:3951096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