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2025羊城书展设计与布展(一体化)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G2025071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羊城书展设计与布展(一体化)服务
三、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8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1.采购内容:2025羊城书展定于2025年8月15—19日在琶洲会展中心举办,采购人承办的2025羊城书展活动场地位于13.2展馆,面积约9050平方米。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提供设计布展(一体化)服务及其撤展清场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采购人需求制作若干款活动宣传视频及其适用于各种不同屏幕载体的变化形式,广州塔、地铁、公交等场所的展示;主视觉及延展设计内容包括2025羊城书展、羊展期间的“五脉、主题出版”主题展、“文物里的广州”主题展、“花城书房”主题展等展区的特装搭建;展馆入口处活动表(含导览图制作);新华发行、香薰、高地文化、数悦读、天闻角川、换书区、馆配会、集雅斋(观古堂)等展区所需的展具、楣板、标识、灯光、桌椅等;版权中心、双反、广图、省立、后勤区、图批等展区所需的桌椅;舞台区、签售区、VIP室所需的舞台搭建(含电子屏)、沙发、桌椅、音响、灯光等设备设施;整个展馆的地毯、配电箱及插座、灯光、公区绿植、公区围档、主视觉标识、区域指示牌等;整个场馆监控、灭火器、安保、卫生、用电、施工责任险(不含自行搭建)、押金及撤场等;人工、服装、人员培训费、交通、管理、设备、工具、材料、利润、税金及其他意外造成的损失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等。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部分。
3.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5.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说明:
1.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供应商应在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携带至采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号202房自编号之三)。报名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咨询电话13570262009,联系人:陈小姐。)
3.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号202房自编号之三)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10: 00 。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号三楼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 10 : 00 。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号三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止。
十三、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xhcbfx.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和采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14.18.109.169:9006/#/)相关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0号新华大厦12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69439
采购代理机构:采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号202房自编号之三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570262009
采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