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LYDQ-2025-02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7 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为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001 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 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磋商开启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5、本项目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0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 3 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 3 楼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 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 3 幢 3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YDQ-2025-023 2、项目名称: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0 元 最高限价:******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0 ******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本次采购为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2 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4 质保期:3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 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磋商开启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5、本项目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0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7 月 02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 3 幢 301 室 3.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 3 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 3 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 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 服务费支付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入或现金形式缴纳。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 地 址:宜阳县锦屏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洛阳东青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 3 幢 301 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方式:************8 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宜阳县锦屏镇中心学校 联系方式:************9 2025 年 06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锦屏镇中心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锦屏镇高桥小学 地 址:宜阳县锦屏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东青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 3 幢 301 室 联 系 人: 杜女士 电 话: ************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