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9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本《无限城市未来前湾》宣传片拍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0万元其他资金(其中暂列金额4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南虹桥投资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为了展现虹桥前湾的高质量发展和未来规划,拟开展《无限城市未
来前湾》宣传片的拍摄,要求以活力、蓬勃、昂扬的镜头语言,围绕商业商务、科技研发、
生态水绿、立体交通、品质生活等方面,形成6-8 分钟的影片。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预算为 270万(其中暂列金额40万元),采购上限价为270
万元。服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前湾,具体地址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具体日期根据合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限城市未来前湾》宣传片拍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限城市未来前湾》宣传片拍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4、投标人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
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
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项目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投标成员之间
必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7日16时00分到 2023年04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并满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获取标书时间段
内,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 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进行
初审(请投标人到现场获取标书前,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才
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初审需携带下列资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证明书或授权书须有日期)2、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中国
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加盖公章)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
和时间,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加盖所有联合体单
位公章、法人章);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 583 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 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 室
七、其他
1、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开标所需携带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2)纸质响应文件3份(1正2副)。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出席开标仪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密封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
标文件恕不接受。
3、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33号
联系人:潘佳霖
电 话:021-******170
电子邮件:panjialin1139@gmail.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 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楼209 室
联系人: 王伟明
电 话:************4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爝口州(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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