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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拟建设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大力发展低空旅游

编辑:Angelia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8-31 7:56:39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支持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以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打造国家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为目标,积极构建甘肃全方位对外开放新平台。
  甘肃,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黄金通道”;敦煌,是昔日的商业重镇和历史名城。自2016年起,甘肃省在敦煌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

  甘肃拟通过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争取为敦煌航空口岸申请口岸签证、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等移民和出入境便利政策。争取设立大敦煌综合保税区,执行综合保税区域内各项保税及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文化文创产品保税加工及物流、跨境电商及文创研发、文物和艺术品保税仓储展示展销等业务。依托综合保税区,逐步形成区(综保区)港(进出境口岸及免税商店等)联动发展免税购物综合体,争取设立敦煌口岸进出境免税店(含市内),适度放宽免税购物次数和额度,对敦煌文化、文物艺术品等购物享受相关保(免、退)税等政策。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支持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以下简称“大敦煌圈”)建设,加快形成全省绿色增长区域发展新格局,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打造文旅发展高地
(一)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积极争取组建敦煌文物保护国家研究中心,加快建设石窟监测中心和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二期工程。指导敦煌申报建立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动建设锁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进悬泉置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健全特色博物馆体系,提高大敦煌圈文物整体保护展示水平,提升区域旅游文化品质。支持办好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逐步培育孵化敦煌艺术大学。(牵头单位:省文物局、省教育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敦煌研究院、西北师范大学)
(二)积极创建文旅融合示范区。突出区域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文旅深度融合,争取将大敦煌圈打造成国家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按照4A级旅游景区标准,推动玉门魔山天空跑小镇、瓜州边关五十城、阿克塞哈萨克民族风情城、肃北蒙元特色冰川小镇等景区创建工作,打造“河西丝路精品线、酒泉全域旅游精品线、敦煌艺术精品线、航天旅游精品线、民族风情精品线以及河西—青海大环线”等精品旅游线路。(牵头单位:省文旅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文物局)
(三)推动军地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战略合作,推进酒泉商业航天产业母港建设,共同开发一批航天营地、发射观光、航天体验文创旅游项目。协调办理通用机场空域审批手续,加快航天科技文化博览园、航天太空城等项目建设,打造航天文化旅游新亮点。(牵头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
(四)发展地域特色体育彩票。积极申请发行敦煌元素彩票,打造甘肃体彩品牌。支持敦煌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群众性商业性体育赛事,对接兰州国际马拉松、玄奘之路戈壁挑战赛、丝绸之路露营大会等体育旅游品牌赛事,发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促进文化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文旅厅)

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五)申请移民和出入境便利政策。争取为敦煌航空口岸申请口岸签证、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等移民和出入境便利政策。(牵头单位:省公安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政府外事办、省商务厅、省文旅厅)
(六)设立大敦煌综合保税区。争取国务院同意设立大敦煌综合保税区,待批复封关运行后,执行综合保税区域内各项保税及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文化文创产品保税加工及物流、跨境电商及文创研发、文物和艺术品保税仓储展示展销等业务;依托综合保税区,逐步形成区(综保区)港(进出境口岸及免税商店等)联动发展免税购物综合体,争取设立敦煌口岸进出境免税店(含市内),适度放宽免税购物次数和额度,对敦煌文化、文物艺术品等购物享受相关保(免、退)税等政策。启动敦煌莫高国际机场口岸离境退税业务。推广个性化纳税服务,最大程度推进税收优惠政策便利化,为大敦煌文化旅游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税收政策服务。(牵头单位:兰州海关、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文旅厅)
(七)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支持举办敦煌流散海外文物复制展、敦煌摄影展等主题展览展示活动。支持敦煌申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开发具有敦煌地域特色文创产品,培育统一开放文创市场。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敦煌设立旅游办事处,放宽外资旅游企业开展境外业务限制;允许外资在大敦煌圈内经批准的文旅产业聚集区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牵头单位:省文旅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政府外事办、省商务厅、省体育局)

三、完善立体交通网络
(八)提升对外通达能力。引进或组建以敦煌、飞天等特色文化元素为代表的本土航空公司,改扩建敦煌莫高国际机场等,加密干支线机场航线。争取将敦煌—若羌铁路纳入国家铁路网规划建设。开通“莫高飞天敦煌号”“现代飞天酒泉号”等旅游专列。争取将敦煌至雅丹(甘新界)高速公路、肃北—德令哈公路纳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民航机场集团、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
(九)大力发展低空旅游。建设敦煌(雅丹)、嘉峪关、肃北(阿克塞)等通用机场,形成覆盖大敦煌圈的通用航空机场网络和低空飞行服务体系,构建30 分钟通用航空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公航旅集团)
(十)完善圈内道路交通网络。建设S240线敦煌至哈密高速(方山口至七里镇段)、S06酒嘉绕城高速、G312酒嘉城区过境段等公路。将G3011至敦德冰川一级公路、G215线阿克塞至敦煌快速通道、S306线胡杨峡景区至阳关一级公路、S314线阿克塞至若羌一级公路等4条旅游公路纳入全省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十一)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省级相关部门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大敦煌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和保障力度。(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等部门)
(十二)完善文旅基础设施。将大敦煌圈项目纳入全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加大省级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投入,推进敦煌奇迹世界、敦煌鸣沙山和月牙泉景区提升、悬泉置遗址保护利用、“莫高世界”石窟艺术园、酒泉航天航空博览园、西汉胜迹酒泉历史文化景区、金塔胡杨林·鸳鸯池景区等文旅项目建设,完善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大敦煌圈核心吸引力。(牵头单位:省文旅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物局、省财政厅)
(十三)落实航线培育补贴。对敦煌莫高国际机场新开省内支线航班、省会城市航班、国际及港澳台航班,按照(省市淡季3∶1、旺季1∶1)的标准,落实省级航线培育补贴。对已开通国际(地区)客运航线拓展腹舱带货业务给予补贴。(牵头单位:省民航机场集团、省商务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民航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
(十四)培育优势市场主体。设立大敦煌圈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协调省属投融资集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孵化、培育、发展大敦煌圈建设各类投融资主体,开展债券融资。引导省属国有文化旅游企业在敦煌注册成立实体公司,引进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等战略投资者,培育壮大高端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牵头单位:省政府国资委、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强化支撑保障措施
(十五)优化土地配置。结合大敦煌圈发展规划和建设空间需求,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整合形成“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在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上保障大敦煌圈发展规划确定实施的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力争应保尽保。(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六)优化政务服务。对符合大敦煌圈发展规划的项目,按照“材料简化、时间缩短、难度降低”的要求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保姆式”“代办式”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落实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举措,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给予土地、配套设施建设等优惠政策,促进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酒泉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
(十七)提升保障能力。按照地级市标准建设敦煌疾控中心和综合医院,提升敦煌承载“一带一路”文化中心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和保障水平,打造“一小时就医应急圈”。建设旅游安全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市县级救援工作站、景区景点应急救援点组成的三级救援体系,构建大敦煌旅游救援指挥中心和旅游安全监控系统。(牵头单位:酒泉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十八)加强法治保障。健全完善大敦煌圈法治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与文化旅游、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文物法规制度。落实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和程序,为境内外人士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和司法保障服务;建立企业法律服务常态化机制,为参与大敦煌圈建设、投资、运营的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援助。加大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严厉查处文化旅游领域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为大敦煌圈发展营造优质消费环境和法治氛围。(牵头单位:酒泉市人民政府、省司法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九)建立工作机制。由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敦煌圈投资融资、开发建设、市场运营等相关事宜,省直相关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凝聚合力推动落实,酒泉市和敦煌、瓜州、肃北、阿克塞等涉及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形成省级主导、部门联动、市县实施的工作体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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