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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3-23 7:22: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经虞发改投[202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原绍兴市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一层,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500㎡,改造面积约4200 ㎡。
本工程估算价:约3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配套工程的安装和公用辅助工程。其中还包含城市展厅屏幕由投影改为LED屏,模型台面全部LED灯光修正,模型内容的局部修改更新。以及展馆正大门整改(主要内容为正大门整体拓高,配套玻璃门更换,欢迎屏更换)。拟购置设备有:展厅多媒体设施(拼接屏、透明液晶屏、投影仪等)、虚拟(数字建模、影片制作等)、展板、图片的制作、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模型制作及配套舞台灯光、多媒体放映片等。包括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及竣工验收、移交、备案、质保期保修等全部建设任务。
2.2.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消防、亮化照明、弱电智能化等)。
(2)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中标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其产生的设计费用均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工程前期各阶段的政府行政审批配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验收配合,及设计师驻点服务。
2.2.2、施工总承包:上述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设备采购等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全过程阶段、项目移交、备案及质保期保修。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
2.4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以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其中之一:①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划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1、以设计资质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2、以施工资质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4.3、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5.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6、其他要求
6.1 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9时00分;
7.2、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多媒体演示文件U盘一份(U盘封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资信部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无需封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对应评审条款不得分。
7.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三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新点技术人员:0575-******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
邮    编:******0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75-******97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666号建行大厦14楼
邮    编:******0                        
联 系 人:孙小梅 
电    话:0575-******32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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