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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美术馆(暂定名)建设项目南通美术馆陈列布展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10-14 7:29: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美术馆(暂定名)建设项目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以通行预审[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美术馆陈列布展工程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中央创新区三号路与B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二层A区、B区临展厅,三层A区、B区临展厅,四层A区临展厅,建筑面积约8570平方米,包括库房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2.1.3合同估算价:  约5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40日历天(工期从中标公告结束后开始计算),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达到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发包人或相关部门审查。

②采购质量:工程中所有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展陈设备等)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展区内的装饰装修设计<含基础装饰工程、配套水电设备工程、展厅遮光系统>、安防系统设计<含视频监控、门禁、巡更、红外紧急报警>、消防系统设计、专业展览设施设备设计<专业展示照明、专业展柜、密集柜、展墙、多媒体导视导览、智能化控制、投影机、智能导览程序开发>、暖通设计、弱电设计等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 BIM设计维护及成果提交、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完善修改及现场技术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等技术服务。

(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安防系统工程、展柜内部恒湿设备与控制系统、多媒体系统集成、多媒体展项、专业展览设施设备施工、与美术馆其他区域的衔接施工等,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的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注:安防系统、消防系统设计时需充分考虑并延用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采用的设备品牌、型号,尽可能贴近原设计。消防系统设计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但施工不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由美术馆机电施工单位实施。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1)、(2)的资格条件:

(1)展览资质: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2)装修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效)。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3.2 主要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下同)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4)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委派。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均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金;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④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5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1)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业绩要求:2015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工程造价3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或展区面积3500m2及以上的美术馆、博物馆、名人馆、展览馆等固定展馆陈列布展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主设计师或设计负责人的职务。

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业绩要求:2015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工程造价3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或展区面积3500m2及以上美术馆、博物馆、名人馆、展览馆等固定展馆陈列布展项目,并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2015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造价在18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或展区面积3500m2及以上的美术馆、博物馆、名人馆、展览馆等固定展馆的装饰装修项目,并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5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工程造价3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或展区面积3500m2及以上美术馆、博物馆、名人馆、展览馆等固定展馆陈列布展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主设计师或设计负责人的职务。

注:①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业绩、业绩规模的,可另行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均无法证明该业绩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业绩、业绩规模的,需另行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③如为EPC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④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变更过)。

3.6其他:

3.6.1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2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3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4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7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的要求:

①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②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④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 12日~2020年10月23日9时30分止。

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报名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特别提醒:

(1)“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 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 CA 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 CA 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 关 于 做 好 南 通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主 体 信 息 库 申 报 的 通 知 》 网 页 链 接( 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6/******222/8626a622-5a2d-44db-8f87-68f3f1fef9b7.html)

(2) 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 进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

(3) 相 关 操 作 说 明 , 请 参 见 详 见 南 通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项目响应方登录”界面下方手册下载,并按照要求安装相应驱动等相关文件。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 CA 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ggzyjy.nantong.gov.cn/gywm/******1/******111/******e4f-5412-42a5-96c6-fc6f******26a.html)

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0513-******839、江苏 CA 电话:0513-******618。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10月 23 日 9 时 30分前通过 CA 锁网上递交,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无需到资格预审现场。

7.2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注:受系统模板限制,请各投标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函” 格式填写,然后扫描上传于“其他资审材料”模块中(即资格预审申请函有两个,一个为系统生成,一个为扫描上传)。投标人报名即被认定同意本条款,须按此条款执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 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

1. 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全部入围。

2. 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本企业的分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本企业的分管负责人>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2020年4月~2020年9月的社保证明)和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约谈考察,约谈考察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或业主单位组织约谈考察小组,对投标申请人业务能力及类似工程业绩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本企业的分管负责人)、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约谈考察情况将递交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本企业的分管负责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约谈考察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投标企业在其他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履约较差或不良行为等情况或者约谈考察小组认为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能力不足以达到本项目要求,招标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解放路 9 号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章勇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6

联系电话:************8

传真:

传真:0513-******6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7018@qq.com

  2020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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