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院史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金证明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1.2建设规模: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院史馆进行改造,包括:原馆部分装饰装修改建,新增扩建部分装饰装修工程,电气电路工程、多媒体(设备)等。
2.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竞谈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具有展览展示服务资质,具有从事过两家以上(含两家)相关的文化建设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案例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竞争性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竞谈。
2.3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受到省级或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
3.竞谈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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