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学院大厅布展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QT202500033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学院大厅布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计划将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学院大厅改造,保留现有交通、聚集、等候等功能性需求外,还具备展示学院的各种活动,包括不限于历史发展、学科建设、教育成就、科研成果等布展和各种作品的展览,具有强大的可拓展性。
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布展。2.维护时间:自布展完成之日起,提供1年的维护期,维护期内所发生的维护、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上级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获取。(2)邮件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8000元整。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作为保证金支付凭证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的包封中,同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以电汇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至开标截止时间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供应商银行账户电汇。磋商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作为保证金支付凭证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汇款信息:开户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行号:102110083025
账号:0302041019100059747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郝老师、孔老师、李老师022-27407559(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李晨冉、王丽、宋斐、戈佳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晨冉、王丽、宋斐、戈佳
电 话: 022-8431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