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ZB(自主)2025-011 项目名称:2025福州城市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3800
最高限价(元):343800
保证金金额(元):3400
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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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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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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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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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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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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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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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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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州城市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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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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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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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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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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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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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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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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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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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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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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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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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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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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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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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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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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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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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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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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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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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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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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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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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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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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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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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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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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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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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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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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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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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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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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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对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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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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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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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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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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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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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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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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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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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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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资格承诺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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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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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须声明:供应商与福州广播电视台和其所属各公司无欠款、无违约及无其他不诚信行为等根本违约行为记录在案,且与福州广播电视台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若有,经采购人核实,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情况进行如实声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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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方式:①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需携带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②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先电话联系。贵公司相关报名材料(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365526445@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需携带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②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先电话联系。贵公司相关报名材料(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365526445@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联系方式:陈泽锋 、0591-83615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联系方式:郑守秀、0591-87504198、1806514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守秀
电 话: 0591-87504198、1806514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