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广西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LED显示屏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506064619255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春萍 0771-5773938
报价起止时间:2025-06-06 18:08 - 2025-06-12 18:08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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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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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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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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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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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LED显示屏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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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LED 显示屏; 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次要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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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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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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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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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请严格按照采购需求附件中的货物参数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 附件1:2025年广西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文件(公告附件).doc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未按要求上传附件及技术参数证明材料,视为报价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南湖街道 佛子岭路16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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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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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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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确认,进入1个月试运行稳定后向采购人提交货物验收报告。 (2)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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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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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2)成交供应商完成LED大屏设备、高清显示屏设备安装调试,经采购人确认后,设备进入试运行,试运行至少1个月,试运行通过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 (3)支付每一笔合同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向采购人开具发票、付款申请书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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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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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缴纳数额为成交总金额的2%)按规定直接缴入采购人银行账户,或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相应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包括采购人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LED大屏设备、高清显示屏设备试运行通过之日(经采购人确认)起,至设备运行满一年,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程序组织项目验收。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服务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采购人在收到合格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4)履约保证金退还后,设备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承诺设备转为原厂质保。 (5)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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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后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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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务必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成交供应商解决当次问题后应出具书面总结报告交给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超过上述时限不作出处理或不能作出有效处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解决该问题,成交供应商需要双倍赔偿采购人聘请第三方的费用。 ▲(2)质量保证:3年(产品质保期特别说明除外,按产品实际承诺期质保)。质保期自设备试运行通过并经采购人签署货物验收报告之日起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原厂质保证明。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造成设备损坏,其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显示屏面积5%的备件。 ▲(3)为确保产品售后服务的及时响应,要求供应商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备音视频及灯光系统应用工程师资格能力、LED显示屏及控制系统技术资格能力,竞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 (4)培训服务:由采购人指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期限应至采购方负责此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相关设施、设备为止,无论何时,对于采购人对于操作、维护相关设施、设备的问题应及时响应,培训资料设备使用手册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5)软件版本升级服务:在维保期,对维保的会议设备进行免费软件升级服务,如软件补丁(BUG Fixes)、更新软件(Updates),并保证升级后的会议设备能够稳定的运行。对维保期内发生的软件升级工作进行记录,并将维保升级维护记录进行存档。 ▲(6)为保证设备为原厂正品并保证产品服务质量,供货时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成交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公章,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验收。 (7)后续相关服务要求:规划实施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8)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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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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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必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不允许发生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派出一名代表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日常沟通协调及其他服务工作,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同时由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3)供应商承诺所有现场维护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的名单一致,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如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确实需要更换项目维护人员时,应事前5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人员。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且由联络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应充分结合项目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本项目在询价公示期间接受现场勘察,勘察请联系陈工(0771-5773935),并携带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和勘察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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