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华中分部新型枢纽电网安全保障及资源优化配置实验室实验验证平台建设技改项目-电力保供辅助电子沙盘模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华中分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华中分部,并委托国网湖北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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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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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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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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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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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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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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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预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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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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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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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华中分部新型枢纽电网安全保障及资源优化配置实验室实验验证平台建设技改项目-电力保供辅助电子沙盘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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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区域供需资源特性挖掘、电源规划与电力供需预测耦合分析、小时级供需平衡分析、保供辅助分析可视化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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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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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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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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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固定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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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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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1)有意参加投标者,以分包为单位报名(资质业绩等要求以分包为单位,不累计叠加),包内所有项目须全部参加。
(2)下载招标文件无需费用,请各潜在投标人确定会参与投标再获取招标文件。多次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弃标不投的,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信用评价风险。
(3)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中对所弃标包进行填写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项目通过“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湖北招标工具2.0.0”(以下简称湖北招标工具)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需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报价;在“湖北招标工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如有)。
湖北招标工具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方式:按湖北招标工具要求,制作并提交所需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以PDF格式(需加盖电子签章)或压缩包格式上传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如有)。提交至湖北招标工具的压缩包格式文件切勿加密。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湖北招标工具完整包、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7RAe-RhEW8QpeaD4DVnS9w?pwd=9rhs
技术支持电话:************4(李经理)、************2(陈工)。
注:上述联系方式仅接受有关湖北招标工具的安装、使用的相关咨询。
本批次评标以通过“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开标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依据,以“湖北招标工具”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未将投标报价成功提交至“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视为投标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
电子投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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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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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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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文件(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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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投标工具价格部分填写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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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统为准,无需下载或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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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文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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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至湖北招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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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湖北招标工具,对应上传入口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无该入口,则无需在该工具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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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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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至湖北招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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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按分标为单位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按包为单位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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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编制条目内容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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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4日10:3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湖北招标工具。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湖北招标工具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华中分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47号
邮编:******0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湖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
邮编:******0
联系人电话:
招标业务咨询(工作时间拨打):张工 027-******723
财务咨询:027-******678
供应商服务大厅咨询:魏工027-******719
电子邮箱: hbfwzb1@hubeidianli163.com
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主页。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次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项目所在地的发展和改革部门(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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