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LED 显示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XJGE-2024-0701-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LED 显示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4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LED 显示屏安装调试工作(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LED 显示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LED 显示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需包含本 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剑鱼认证服务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国家安全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 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等三合一的“CCC”强制性产品认证;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作业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7)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有 LED 显示屏售后 服务类业绩两项(服务合同需体现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标的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 要求信息); (8)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被列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如在期限内,不 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剑鱼认证服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5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咨询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 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总投资额:64 万元 最高限价:64 万元 采购需求: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LED 显示屏安装调试工作(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地点: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4:00,下午 16:00 至 20: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 咨询处)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元整。 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87、开 户行账号:************************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供应商在缴纳谈判 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缴纳手续,谈判保证 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谈判保证金视为 领取文件无效。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 9:30 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10:30。2、领取文件时须携带:(1)法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本项目应 提供本单位近半年社保(2024 年 1 月-2024 年 6 月);(2)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3)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剑鱼认证服务(4)有效的国家安全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等三合一的“CCC”强制性产品认证;(5)凡拟参加本 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7)作业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证;(8)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有 LED 显示屏售后服务类 业绩两项(服务合同需体现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标的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要求信 息);(9)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10)“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所有资料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且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谈判文 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注:领取谈判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 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 联 系 人:董虎 电 话:************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联 系 人: 殷海建 电 话: 0994-******55 转 8002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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