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报价人: 我公司拟开展公司企业文化氛围打造及数字展厅布展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企业形象,响应高质量发展号召,拟对公司内部区域进行文化氛围提升。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核心片区、市政务中心旁,拟打造公司内部文化墙4处、数字展厅110㎡布展。 二、服务内容、供货期限 1.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展示内容要求,由供应商自行理解,并在约定时间内出具设计成果(包括深化设计方案【包括:方案说明、效果图、平面布局图(含效果鸟瞰)、动线图等】、部分施工图、材料设备清单(设备清单为主要清单));方案深化设计过程中按采购人要求调整、修改和补充,最终完成制作、安装工作。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及安装调试工作。 三、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五、回函时间 2024年6月17日16时00分之前。 六、回函方式 报价文件盖章以扫描件发至邮箱ybszjj_zbhyb_zyk@163.com。 七、其他说明 本次询价仅为市场调查行为,不作为定标依据。 附件:1.服务内容 2.报价文件格式 询 价 人:宜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6 日 期:2024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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