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8楼剧场舞台灯光系统和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GQB2024-11-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七宝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8楼剧场舞台灯光系统和显示屏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 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90 万元 投标上限价:90万元(其中舞台灯光系统投标上限价60 万元;显示屏投标上限价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七宝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8楼剧场舞台灯光系统和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七宝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8楼剧场舞台灯光系统和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到2024年11月2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11-22 起至2024-11-26 截止(法定节假日除 外),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至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 1388 号309 室进行现场验证报名。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 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报名费人民币500元 (现金),售后不退)。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领取书面招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参加 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 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 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 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1388号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1388号1楼会议室 七、其他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二副),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PDF 电子文档内容要求有 盖章和签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七宝镇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沪松公路 450号705室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1-******1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1388号309室 联系人: 吴工电 话: ************9 电子邮件: 奚饥私(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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