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JAC2024-90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百集团企业品牌展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164.00平米,结
构形式:框架结构,层数:4层。招标内容:1.展厅策划设计;2.展厅建设。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百集团企业品牌展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百集团企业品牌展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
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备第①、②项的要求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
:
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下列项目之一:①合同额不少于130 万的装修装饰施工项目(提供
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和投资额不少于130万的装修装饰设计项目(提供
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②合同额不少于130万的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提供合
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③合同额不少于130万的装修装饰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
该公司)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
:
近五年完成过合同额不少于130万的装修装饰施工项目或合同额不少于130万的装修装饰设
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合同额不少于130 万的装修装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
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
6、在本项目投标活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成册
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复核。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拒绝,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报送资料
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招标过程中,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存在
有不实或弄虚做假,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售价:500 元(现金或公对公转账,不接受
私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
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成册并逐页
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七、其他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人: 彭秀群
电 话: 02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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