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全面升级改造布展项目(一期)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JL-ZB******80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全面升级改造布展项目(一期)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全面升级改造布展项目(一期)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宣传片制作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应具有影片制作等服务范围),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全面升级改造布展项目(一期)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2023】44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JL-ZB******80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全面升级改造布展项目(一期)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0元;
采购范围:长春新区形象宣传片和三年成果片制作服务工作,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项目地点: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宣传片制作工作;
质量要求:满足甲方的具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应具有影片制作等服务范围),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8月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西街与磐谷南路交汇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983
2.采购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系人:张爱丽
电话:************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丽
电话:************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西街与磐谷南路交汇
联系方式:王工043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张爱丽************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丽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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