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TZX-******7006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湾广场光影提升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00元,招标人为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 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津湾广场一期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为1至6号楼共6个单体建筑,最大
单体建筑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EPC总承包范围为:
(1)4号楼塔楼进行灯光亮化及音响
深化设计及施工(2)4号楼沿海河侧外立面进行灯光亮化深化设计及施工;(3)6号楼沿海
河侧转角进行灯光亮化深化设计及施工。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001)津湾广场光影提升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内容:津湾广场一期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为1至6号楼共6个单休建筑
最大单体建筑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EPC总承包范围为: (1)4号楼塔楼进行灯光亮化
及音响深化设计及施工(2)4号楼沿海河侧外立面进行灯光亮化深化设计及施工;(3)6号
楼沿海河侧转角进行灯光亮化深化设计及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津湾广场光影提升EPC总承包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负责设计工作职责的成员具备即可); 3、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
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职责的成员具备即可); 4、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职责的成员具备即可);
5、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结构师证书或电气类高级工
程师职称,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3)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津湾广场6号楼E门>5层
联系人: 靳云森
电 话: ************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层
联系人: 张金铭、薛哓羽
电 话: ************8
电子邮件: ******7150@qq.com
米金铭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感期〈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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