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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及推拉黑板项目

编辑:依然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3-6-29 9:24:25
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及推拉黑板项目
(招标编号:HNLH-2023-06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及推拉黑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290万元,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及推拉式黑板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
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
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入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8日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0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LH-2023-0606
2、项目名称: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及推拉黑板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 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 1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及推拉黑板项目(不见面开标)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及推拉式黑板等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起30日历天;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6.质保期:12个月;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起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 限么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
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
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
3.方式: 现场出售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7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7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
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
联系人:武兆文
电 话:************9
地 址:清丰县幸福大道以东、安康路以南
2、代理机构: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丽
电 话:************7
地 址: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
联系方式:************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丰县教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
地 址:清丰县幸福大道以东、安康路以南
联系人:武兆文
电 话:************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商务内环路金成东方国际11号楼20层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7
电子邮件: henanliangh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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