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霞浦县三沙光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睿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霞浦县三沙光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分为三个子项目: 一、景区休闲步道三期工程: 一期延伸段:总长约 1.76 千米,其中景区道路建设 1.1 千米;休闲 慢步道 0.66 千米。一期休闲步道向东西延伸,贯穿古桶村、虞公亭 村和东壁村。 花竹村段:总长 2 千米,其中景区道路建设 0.5 千米;休闲慢步道 1.5 千米,休闲步道贯穿花竹。 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完善东壁、古桶、虞公亭休闲旅游产业基础配套,占地 ******3.44 平 方米。 1、古桶村:①古桶村村委楼改造成游客服务中心,面积 1000 平方 米;②古桶村景区道路改造长度 3640.81 米;③提升改造原有旅游公 厕,面积 60 平方米;④对村内景区周边房屋立面改造,并提升周边 环境。 2、虞公亭村:①虞公亭村村委楼改造成旅客驿站,面积 900 平方米; ②新建游客服务中心 1440 平方米;③提升改造原有旅游公厕,面积 60 平方米;④对村内景区周边房屋立面改造,并提升周边环境。 3、东壁村:①东壁村乡村驿站停车场功能改造提升,面积 1500 平 方米;②村卫生服务室改造为游客驿站,面积 850 平方米;③东壁 村景区道路改造长度 3647.60 米,④提升改造原有旅游公厕,面积 100 平方米;⑤改造提升村内原有三处观景平台,面积 210 平方米; 并提升周边环境。 三、镇区内景区道路提升工程: 东壁村留云寺至古镇村道路白改黑、强弱电及雨污管下地、步行道改 造,道路总长约 4.5 千米,整体宽度 12 米,局部 7 米及 9 米宽。 并对镇区内道路沿线的公厕和沿线周边停车位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停 车位增设指示牌、监控、收费系统。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1)设计咨询:施工图设计。(2)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项目协调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容为准。(3)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⑤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监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4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220.161.207.254/)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220.161.207.254/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3.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周期”。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②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不属于宁德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③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④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⑤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⑥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 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⑦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查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0.161.207.254/)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1,传真:/
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传真:/
联系人: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20.161.207.254/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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