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WGSS-XDJT-Q-******0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主采购委托代理(其他类国企采购,属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预算 |
1 |
龙港市综合材料交易市场(一期)项目沙盘和区位模型 |
温州锦坤置业有限公司龙港市综合材料交易市场(一期)项目沙盘和区位模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30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 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 月7 日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2.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B幢1601室
3. 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标书购买费汇入账户,供应商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3)快递方式报名。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联系标书购买事项。
4. 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装订成册):
(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 月29 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楼1号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3年5 月29 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楼1号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并到账,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账户)。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户名: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泰隆银行温州分行
2.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其他事项:
1. 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锦坤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新城产业大道与东塘路交叉口(锦坤展厅)
联 系 人:王先生、项先生
联系电话:0577-******805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B幢16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叶先生
手 机:************4/************7
联系电话:0577-******887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现代锦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风控部
联系电话:0577-******150
温州锦坤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5 月6 日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锦坤置业有限公司龙港市综合材料交易市场(一期)项目沙盘和区位模型项目(其他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锦坤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龙港市综合材料交易市场(一期)项目沙盘和区位模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5 月12 日上午11 :3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7,传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叶先生
手机:************7
联系电话:0577-******88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采购文件
温州锦坤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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