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编号: 0656-2340QH******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通集团企业文化展厅、特色职工阵地建设及负一层环境提升工程(设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建筑面积约495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通集团企业文化展厅、特色职工阵地建设及负一层环境提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通集团企业文化展厅、特色职工阵地建设及负一层环境提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1.2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
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设计负责人要求:
2.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具有类似大型展厅设计经验;
2.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3.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家。
3.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5日09 时 00分到2023年03月21日16 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山东1路70号锦绣大厦16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6楼开标室
七、其他
1、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2、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3.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
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2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为500万元及以上或改造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
企业文化展厅装饰装修改造设计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期限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4.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6楼招标八部;
4.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须携带以下资料,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3.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
联合体,需出具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3.3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4.3.4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工程设计经验(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
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4.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5、设计方案评比
5.1入围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按时报名及提交报名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取综合得分最
高的排名前3名作为入围单位,对未入围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5.2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5.2.1设计方案被评选为第一名的入围单位,如果与招标人签署了后续阶段设计合同,本次
方案的设计费用将纳入后续合同的设计费,不再获得方案补偿费;如果双方未能签署后续合
同,则将获得方案补偿费。
5.2.2设计方案被选为第二、三名的入围单位,将获得方案补偿费。
5.2.3排名第一的入围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
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设计方案入围名单排序依
次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入围单位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
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入围单位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其他要求:
6.1参加本次招标的设计方案所有作品版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6.2投标人递交的所有参加材料概不退还,包含且不限于报名资料、成果、作品、模型等。
6.3投标设计方案由投标人原创,设计成果中若因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投标人须自行承担
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和后果。
6.4因投标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招标人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和法
律责任。
6.5 招标人不知悉投标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用其送交的成果给第三方带来的损失,由投
标人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6.6投标人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获得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也不得用于本次招
标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投标人须承担因文件资料泄露等情况所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和法律
责任。
6.7本项目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6楼开标室
7.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9时
7.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由招标人组织统一踏勘,踏勘时间:2023年3月22日10:00时,
踏勘集合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八楼多媒体会议室。
7.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7.5上一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0532-******099
电子邮件:liuyandong@qdhuatong.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
联系人: 庄敏
电 话: 0532-******069
电子邮件: qdszbzx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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