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总部园区圆球展厅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74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2023年3月2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94.6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设计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5.2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5.3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6.html)。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投标人声明(设计单位)》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作出承诺)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21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 9时45分 - 2023年3月21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曾老师
- 代理联系人:邓工
- 联系方式:020-******932
- 代理联系方式:************8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206、******67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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