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可视化大屏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
110 |
2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1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内容。
(三)采购公告所附询价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CA 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 CA 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个人中心 ”→“在线开评标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7日。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并扫描二维码缴纳文件购买费。将询价文件购买费转账凭据及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210@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
(五)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14:30。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3.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3、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内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六)开标信息
1.询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14: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 ”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联网的电脑,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能进行视频和语音)。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抵达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确认开标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即线上提交了响应文件未进行解密的), 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 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或登录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下载操作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五、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纳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申请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询价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2、以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00元)。
3、保函有效性:电子保函的有效性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函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方式二: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可视化大屏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保证金”。
3、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与退还,供应商需现场递交以下资料,若供应商未到现场的,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210@qq.com:
①递交询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递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82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联系人:华老师
电 话:************7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2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正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1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3号楼14-1
九、保证金信息
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昌州支行
银行账号:******************************49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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