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LED屏采购
二、项目概况:
LED显示屏采购。
三、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 2023年11月10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示期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q.com),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提交包含营业执照等7项内容的PDF格式彩色文件1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公司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表;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PDF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我部将向采购单位反馈,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此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
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内容,将在该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明确。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助理。
办公电话:024-******165。
移动电话:************3。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韩助理。
办公电话:024-******112。
移动电话:************0。
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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