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礐石风景名胜区梦之谷景点环境整治升级为“礐石故事展厅”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港区3号桥西侧珠港新城中国航天卫星大厦东侧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B******7FW******
项目名称:汕头市礐石风景名胜区梦之谷景点环境整治升级为“礐石故事展厅”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6日 至 2022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港区3号桥西侧珠港新城中国航天卫星大厦东侧1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详见公告)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港区3号桥西侧珠港新城中国航天卫星大厦东侧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港区3号桥西侧珠港新城中国航天卫星大厦东侧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声明函》)。
3、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礐石海旁路4号
联系方式:0754-******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港区3号桥西侧珠港新城中国航天卫星大厦东侧1楼
联系方式:0754-******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 075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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