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拟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武威市凉州医院
二、项目编号:LZYY-YGCG(2021)-047
三、项目名称:凉州医院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视频制作采购项目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项目概况:医院宣传工作需要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视频。
六、招标内容及预算控制价:
1、招标内容: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壹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时长;5-8分钟;(2)文案策划、分镜头脚本;(3)使用的设备应为专业级拍摄设备;(4)播音员原创配音;(5)三维动态字幕、片头片尾;(6)视频分辨率1920*1080或以上;(7)后期非线性剪辑;(8)为采购方提供开放源的视频成果。
2、预算控制价为:******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要求。
2、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在项目报名后至竞价截止时间内查询截图或者信用报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文件上传要求:
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声明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并财务状况良好。(3)投标资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原件。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因受疫情影响,本次开标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以上传的资料文件为准,版面须清晰完整。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资格审查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视为无效投标。
八、采购需求:
1、付款周期:视频制作完成经采购方确认后开具发票予以挂账按采购方付款计划支付,无固定付款比例和付款方式。
2、报价含视频制作过程中一切费用。
3、视频成果文件的版权归采购方,未经采购方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九、报名和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报名资格审核竞价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建新 电话:************1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武威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96.223.234:8082)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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