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泉宏莆招[2021]1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日镇浮叶村文化馆工程 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浮叶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浮叶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壹佰建筑(福建)有限公司、中建广厦(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博腾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建设规模:人民币约160万元;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6.总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且第三季度信用分不得低于60分;
5)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1年12月31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配置专栏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配置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须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闽人社发[2018]号文件、闽政办[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必须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订立等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工资专户设立和撤销、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和比例(数额),以及未按期拨付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并予以明确约定,并写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已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建立工资专户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浮叶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电 话:************7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辰华财富中心十二楼1203
电 话:************3
联系人: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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