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潘火街道社会综合治理兴宁路执勤点及综治、应急所体验馆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均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潘火街道原新世纪汽车修理厂
规 模:装修面积约3020m2
招标控制价:******79元
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兴宁路执勤点及综治、应急所体验馆装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找不到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将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 304 室(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 66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10 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 304 室(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 668号)。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 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35号科技广场4号楼3楼
联系人:陆晴雪
电 话:0574-******231
8.备注
8.1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及CA锁送至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 304 室(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 668号),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 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 8.1、8.2、8.3 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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