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项目连桥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1-117
2、采购名称: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项目连桥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4元
最高限价:******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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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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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项目连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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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项目连桥工程,位于洛阳市老城区滨河北路,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连桥钢结构、钢支座、石材楼地面、栏杆、吊顶天棚等。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范围及图纸答疑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5.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月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5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6 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
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2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招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9月0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文物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379-******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37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379-******128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文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文物局党建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031
202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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