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馆装饰装修项目(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80号鲁达国际写字楼1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XY2021-56
项目名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馆装饰装修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5.92
采购需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馆装饰装修项目(二期)是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处审批通过的2020年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建设项目的续建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馆是为开展文化体验与教学提供服务的场所,采用寓教于乐、深入浅出和沉浸互动的方式,划分不同专题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及实物展示等方式对中华文化元素进行创新展现,展示中华文化精华,注重展现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与世界意义;突出孔子及儒家思想的主干地位,兼顾其他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体验者的亲身参与动手操作,辅之于课堂学习与专题讲座,探索全景式、多维度的文化体验与教学模式。该项目主要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和电气工程两部分。需要中标单位按照我单位提供的装修围纸进行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5.92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9日,总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支持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5、外地企业须提供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区外投标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80号鲁达国际写字楼1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需提供的资料,以上证件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招标代理公司。
售价(元):300(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80号鲁达国际写字楼13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06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80号鲁达国际写字楼1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艺术学院
地 址:乌鲁木齐天山区团结路734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运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80号鲁达国际写字楼13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晓丽
电 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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