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浙江边检警史馆影视策划拍摄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86
项目名称:浙江边检警史馆影视策划拍摄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元):80.0000万元
采购需求:浙江边检警史馆影视多媒体视频策划、拍摄和制作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视频策划、拍摄和制作等所有服务。
本项目(否)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获取期限: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现场获取或发邮件至指定邮箱获取;发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时请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及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底单发送至******7804@qq.com)。
4.售价(元):人民币5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
5.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RMB******.00);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来往款项帐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9843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286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风情大道239号
联系方式:0571-******321
采购监督部门电话:0571-******22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方式:0571-******2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俊超、陈婷婷、沈佩文(代理机构)、周警官(采购人)
电 话:0571-******267、0571-******3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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