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治水展示馆项目已由江苏省河道管理局以苏水河函(202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60%,自筹40%,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治水展示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治水展示馆坐落于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核心工程区内第三与第四抽水站之间,采用现存三层建筑明珠阁(现存建筑为钢筋砼框架结构)进行拆改及拓展建设,展示馆总建筑面积为555㎡,其中原建筑改造面积为339㎡,新建建筑面积为216㎡(钢结构),建筑层数5层(1~3层改造,4、5层新建),工程建筑类别为3级普通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标准设防类),按乙类节能标准和二级耐火等级设计。总投资:49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治水展示馆坐落于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核心工程区内第三与第四抽水站之间,采用现存三层建筑明珠阁(现存建筑为钢筋砼框架结构)进行拆改及拓展建设,展示馆总建筑面积为555㎡,其中原建筑改造面积为339㎡,新建建筑面积为216㎡(钢结构),建筑层数5层(1~3层改造,4、5层新建),工程建筑类别为3级普通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标准设防类),按乙类节能标准和二级耐火等级设计。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部分投资:约45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8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1年11月13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2年01月2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同时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及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古建筑改造修缮或古建筑工程施工经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分包项目可不提供)、合同以及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近一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1年10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3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8日14时0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916,客服QQ:************;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631,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190,客服QQ:******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45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70分;2技术部分: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部分 |
70 |
|
1.1 |
投标报价 |
40 |
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最低投标报价得满分4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本项目投标上限价为:450万元整。超过投标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1.2 |
投标人业绩 |
10 |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及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20万以上以古建筑改造修缮或古建筑工程,1个加2分,最多10分。 |
1.3 |
项目经理业绩 |
8 |
1、项目经理近五年(2016年1月1日及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20万以上古建筑改造修缮或古建筑工程,1个加2分,最多6分。 2、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及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项目经理承建古建筑改造修缮或古建筑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奖项得2分,最多2分 |
1.3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10 |
1、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3、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配备齐全4分,缺一个扣1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1人得0.5分,满分2分。 |
1.4 |
现场踏勘 |
2 |
投标截止时前,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至现场踏勘的得2分。(踏勘时携带身份证现场签到,由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 |
2 |
技术部分 |
30 |
|
2.1 |
施工布置 |
5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5分)。其中工场布置合理3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2 |
施工进度 |
2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0分)。其中计划合理1分,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3 |
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 |
3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3.0分)。其中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5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4 |
材料 |
3 |
工程原材料(包括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等)、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检验的保证及措施可行(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5 |
土建、古建工程 |
5 |
土建、古建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可行、方案合理可行得5.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6 |
装修工程施工 |
2 |
装修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可行、方案合理可行得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7 |
水电安装 |
2 |
水电设备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安装方案合理可行(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8 |
质保措施 |
2 |
质量保证措施(2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分,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1分,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9 |
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 |
2 |
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网络健全,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10 |
安全生产 |
2 |
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健全、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11 |
工程资料管理 |
2 |
工程资料管理(2 分)。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合 计 |
100 |
|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分包项目可不提供)、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认定原则:如承包项目中包含部分古建筑改造修缮或古建筑工程,则古建筑改造修缮或古建筑工程部分造价需满足220万元及以上(业主提供证明)。
2、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优先加分,同时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作为加分业绩。
3、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4、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
联系人:孙志科
联系电话:0514-******1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3室
邮编: ******9
联系人:刘伟、朱蒙
电话:025-******725
传真:025-******777
电子邮件:******4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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