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院史文化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8G磋
项目名称:宁波院史文化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院史文化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宁波院史文化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周期12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优化、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施工11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①、②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项目要求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7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年 10 月 26 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0室
收件人:华光 联系方式:0574-******439;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递交当天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5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建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109
质疑联系人: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室(温州银行)
传 真:0574-******439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439
质疑联系人:杨普胜
质疑联系方式:0574-******4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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