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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展厅深化运营服务的采购合同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9-17 7:21:51

(合同编号:SZCJ2020-Y-G-023 )

 

甲方(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6楼

联系人:吴箐                      联系方式:0512-******667

 

乙方(中标单位): 禾也(苏州)展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民生路5号F栋四层407、408、409、410室     

联系人:李秀萍                   联系方式:************2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512-******170

 

根据采购编号【SZCJ2020-Y-G-023】号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各方就此次中标的【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展厅深化运营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展厅深化运营服务 ,详见乙方的投标文件。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中标通知书;

      ②招标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如有);

      ③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书面承诺、声明、澄清等。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进场开工之日起45天内全部完工并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运营服务团队应入场开展展厅运营服务工作,具体按甲方要求。乙方承诺保证根据甲方的具体时间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

 运营服务期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1年;

4、项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高等教育区独墅湖体育中心,具体按甲方要求。

  1. 项目运营服务要求及考核标准:

1.对展厅进行整体运营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综合管理服务:配备运营经理1人,进行展厅运营协调管理服务;统筹展厅相关宣传所需文案、活动、软件开发等策划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各类临时交办工作。

策划组织服务:配备策划咨询至少1人,展厅宣传策划及运营推广服务,展厅展项需更新升级时,需根据采购单位具体需求和指导提供专项策划咨询服务,保证每月对展厅进行一次展项内容更新,每年不少于12次。负责会议培训、主题沙龙、研讨会等会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技术运维服务:制定《展厅技术运维工作规范》和《展厅技术运维工作操作手册》,根据规范进行整体运维保障工作。提供至少每月一次的展厅设备设施、系统的全面巡检、保养、故障排查和系统维护服务,相关工作操作提供明细记录,并形成完整的《展厅系统、设备配件运维巡检记录》。提供展厅全服务年度内所有老旧故障硬件设备、易耗配件、装修美工、灯具照明等维护更换,并形成完整的《展厅设备配件更新维护记录》,提供展厅全服务年度内由于设备故障造成损坏的相应基础软件、控制系统的维护更新,并形成完整的《展厅系统更新维护记录》。提供展厅日常接待和重大活动接待的现场运维保障服务,保障活动中展厅设备设施无故障运行,展示系统演示无故障,及时处理出现的故障问题。

参观接待服务:配备接待讲解专员至少1人,编制相关展厅系统设备操作手册,并策划编撰更新展厅解说词,与各局办单位对接协调组织全年各类参观接待服务。

    2.运营服务期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 1年。

3.运营服务费用说明:运营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所报价格包括完成本项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货物及服务成本、经营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布展质量保证要求

本项目的设计、制作和验收均按照设计方案、合同要求及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如规范与设计图纸上的说明有矛盾和分歧或另有说明,乙方必须以两者中甲方确认的较优者为准进行制作。

四、布展交付成果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布展验收要求(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

  1.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验收方案及验收清单,在甲方确认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

  2. 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由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3. 硬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及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封实施;

  4. 软硬设备整体的安装调试验收需由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验收;质保期自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算;

  5. 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

    六、布展售后服务要求

    1.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提供1年的免费维修保养;(2)对更换后的新硬件设备提供原厂2年免费保修。

2.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制作、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质保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并相应延长此保修期,否则,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附件:
1、SZCJ2020-Y-G-023信息化展厅深化运营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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