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鸡东镇德胜村电子广告屏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RK-2020-0903-0003;
三、供货地点:鸡东县鸡东镇人民政府;
四、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五、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预算金额:464,600.00元;
七、磋商内容:鸡东镇德胜村电子广告屏项目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8.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8.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销售商(代理商)需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8.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0.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9月04日起至2020年0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如需购买磋商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常经理、李经理(0467-******00);邮箱:************@qq.com;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如需邮寄纸质版磋商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供应商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鸡西市鸡冠区星河公馆A2号楼11号门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东县鸡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鸡东县鸡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项目经办人:王先生
经办人联系电话:0467-******1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星河公馆A2号楼11号门市
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常经理、李经理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67-******00
QQ邮箱:************@qq.com
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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