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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严墓党史馆修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6-24 7:35: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镇严墓党史馆修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桃源镇人民政府以吴行审审发(2020)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桃源镇严墓党史馆修缮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桃源镇严墓党史馆修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吴江区桃源镇铜罗胜利街29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761.60平方
2.1.3合同估算价:194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2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即开始工作时间)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3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桃源镇严墓党史馆修缮项目建筑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设计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2) 施工范围: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及管理、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服务范围: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第三方材料检测、环保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4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设计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应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设计单位为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施工单位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6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900万元及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信息以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业绩必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未能反映业绩相关要求的需上传竣工建筑专业图纸,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设计类似业绩必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能反映业绩相关要求的审图合格的设计图纸,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提交相应的业绩证明,上述证明也不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企业类似工程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样表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样表中带下划线的为必填项,不填写的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公章缺失的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3.2自2018年06月(近2年内)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06月(近1年内)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0年03月(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其他要求:
(1)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0〕8号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6)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
(7)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09时00分至2020年7月3日 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桃源镇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
邮    编:******0                            邮    编:******0
联 系 人:姚方明                          联 系 人:成优
电    话:************8                  电    话:0512-******373、************6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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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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