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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禁毒教育基地展馆展示布展服务项目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1-13 7:18:05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荔湾区禁毒教育基地展馆展示布展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0FG******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禁毒教育基地展馆展示布展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
四、采购数量:展览服务: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编号:GZCQC1900FG******001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禁毒教育基地展馆展示布展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0、数量:1
1. 采购内容:广州市荔湾区禁毒教育基地展馆展示布展服务
2.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并付首款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3. 最高限价:3,830,000.00元
4.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4)监管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 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0年01月10日至2020年02月0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7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7日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1月10日至2020年01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禁毒教育基地展馆展示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联系人:林良敏
联系电话:************9
传真:020-83******9
邮编:******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20-******900
传真:020-******619
邮编:******5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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