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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系统集成项目激光展厅部分(变更)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1-13 7:57:25
本比选项目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系统集成项目激光展厅部分(二次)(项目编号:YT************6ZB,比选人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主要采购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系统集成项目激光展厅部分,具体参数及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预估采购规模150万元(含税)。
1.2     交货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期:合同签订60个工作日内交付安装。
1.4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5     维保期: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比选人要求。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15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参选人及法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如有失信记录则不能参加本项目比选。
2.2   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17年6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参选人提供的承诺书)。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类似项目或类似智能化项目合同一份。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在提交参选文件同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激光投影)的代理授权书(授权书内必须包含制造商对本项目供货产品的保修期内(3年)售后维保承诺,否则不予以认可);代理商需承诺3年质保承诺,并加盖公章,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2.5    参选人需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泰州地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期限到维保期满为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查询网址:“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1月8日至 2020年 1月10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泰州杭标书费”。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清晰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hangfangqin1883.jszyt@chinaccs.cn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3) 比选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付款摘要中注明“泰州杭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见比选公告第9条;;
(4)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清晰扫描件,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潜在参选人名称
 
2
潜在参选人注册地址
 
3
潜在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5
开户银行
 
6
银行账号
 
7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注: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发送至比选代理邮箱hangfangqin1883.jszyt@chinaccs.cn,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由代理机构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的接收邮箱为参选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22楼2201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9.1比选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
     联系人:纪工
9.2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编:******3
     联系人:杭方琴
     电话:************3
     电子邮件: hangfangqin1883.jszyt@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号:****** ****** ****** 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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