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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修建院史展览馆工程磋商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8-9 7:16:27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修建院史展览馆工程磋商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修建院史展览馆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修建院史展览馆工程。
    二、项目编号:LFZYJC-1920。
    三、采购内容:展览陈列布展装饰装修
    (1)计划工期:45天
    (2)预算金额:******3.06元
    四、合格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信息记录为准);
    (3)在国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国内供应商;
    8、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3、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它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7、投标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凭证;
    8、投标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注:(1)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报价人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投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2)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报价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与注意事项:
    1、发布网站: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临汾)》上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临汾市开发区中大街河汾五路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357-******69;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德和·悦汇广场金座1006室;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57-******78。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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