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案例| 招标| 企业| 产品| 访谈| 会议| 新品| 方案| 技术| 展会| 商机| 招商| 专题| 招聘
最新资讯|新品上市|小间距LED屏
招标信息|应用案例|LED创意显示
大型展馆
舞台显示
指挥监控
演播大室
其它应用
 数字展示在线首页 > 资讯中心 > 大居社区文化中心LED电子屏项目的招标公告

大居社区文化中心LED电子屏项目的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8-1 7:14:08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大居社区文化中心LED电子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居社区文化中心LED电子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729-38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Z******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居社区文化中心LED电子项目
5、交付地址:航头镇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00元(国库资金:******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30 2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02 2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30 22:00:00至2019-08-04 2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响应单位可于2019-07-31 09:00:00至2019-08-02 15: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上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核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26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2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3.3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应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3.4 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书面文件(一正三副,A4幅面,短边胶装)及磋商二次报价一览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供应商未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无效。3、现场踏勘: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航头路1528弄18号 地址: 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
邮编: ******6 邮编: ******0
联系人: 罗主任 联系人: 李瑶竹
电话: ******137 电话: ************7
传真: ******137 传真: ******588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

 声明:本文部分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网络搜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